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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19年10月25日,台南安南區發生一死一重傷的公寓大火,當時一名李姓女消防員被爆料,她當時在場卻說自己怕火,只在消防車附近徘徊,不願進入火場幫忙,當時因此被調職,沒想到卻傳出女消防員因此提出146萬元的國賠。
台南市長黃偉哲:「消防員怕火,可是又要領外勤危險加給,然後軍人怕拿槍怕打仗,然後又要領取豐厚的津貼,這樣還像話嗎所以我覺得只能說尊重。」
4年前因為怕火不敢進火場,被調到祕書室,女消防認為內勤沒了危險加給,還要增加通勤費,造成她工作生活諸多不便,因此提告違法調職並提出國賠,根據了解,這名李姓女消防員,服務超過20年,歷經單位,從救災救護指揮中心、預防科、人事室政風室、再到各分隊,調了至少10個單位,現在被調到北門分隊。
南市消防局長李明峯:「她這陣子還救護也稍微自己受傷我們也給她慰問,希望她是朝著越來越好的方向來做。」
又調回到了外勤單位,實際到北門分隊,記者有找到當事女消防員,不過她拒絕錄影錄音,只願意透過口述方式,把案件始末講清楚,認為她提出的國賠有理,不滿法官判決結果。
因為根據判決內容,女消防員提出的違法調職,法官認為調職是首長職權,並無違反法規,而針對國賠當中還有包含危險加給補償,法官則以調到秘書室,沒有從事危險勤務,無權請求加給,判女消防敗訴,到底國賠結果如何,目前案件進入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。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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